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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3c认证怎么办

  对于国外上市的新车型国内无销售,又想进口用来进行科研测试怎么办?汽车类产品在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范围内,需要通过我国3C认证方可进口并通过指定4S店销售。因此,当国外新款汽车上市,倘若还没有通过我国3C认证或无中国销售计划,将无法在国内买到,汽车配件生产企业难以第一时间全面测绘研发与其配套的零配件,错过了抢占国际市场的黄金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为目的等8种类型的进口3C产品,可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简称“3C免办Z明)进口通关。万享供应链专业特种车辆,无动力房车,检测车辆,铁路两用车辆,科研测试汽车等进口报关通关,同时免3C及机电证D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洽谈。

  一:中国汽车工业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研发能力和国际汽车同行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是制约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为了研究国际同行发展方向,学习、掌握国际同行先进技术和市场动态,提高自主研发能力。近年来,以吉利为代表的致力于自主创新的中国本土汽车企业从世界各地进口了大量的不同车型,作为开发研究的对比样本。然而在引进国外新车型的手续问题上,与正常销售的进口车一样要办理3C认证,这大大增加了研发的时间成本。因为我们研究用的样车通常是不在中国批量销售的车,所以通常没有3C认证。目前,全国汽车企业总共为两千多家,其中整车生产企业就有一百多家,这些企业每年都需要进口大量的新、旧车型进行解剖研究。按照国际惯例,一个整车研发中心每年需要解剖研究的样车多则上百辆,少则也有几十辆。办理3C认证等繁琐的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中国汽车工业的研发效率。为此国家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对此进行研究解决对研发用进口样车实行绿色通道免3C认证政策,对中国汽车工业的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鼓舞作用。

  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以下简称第3号公告,已于2005年3月3日发布,该公告规定了无需办理或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为保证在进口环节中无需/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本款指的科研是对该产品进行研究、开发,以开发、生产出相关产品所需的产品,并不是指进行研究工作所需的科研器材,本款所指的测试是对该产品进行测试以获得测试数据或测试某一产品的部分性能所必须用到的该产品(如开发测试某一型号的打印机软件所需进口的少量该型号打印机)。以上产品均不得在境内再次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此类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对这些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测试的机构,申请人应证明其有相应的研究、开发、测试能力并提供本次研究、开发、测试计划书/项目书。鉴于此类产品的特殊性,在厂家自我声明对其安全性负责后,可免于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符合性证明。

  以科研测试目的进口的汽车怎么操作?

  以科研测试目的进口的汽车怎么操作?

  This paragraph refers to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is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s, to develop and produce products related to the products, not that they needed in their research work of scientific research equipment, referred to in this paragraph is to test the product that must be used for the product performance test to obtain test data or test a a product of (a small amount of this type of printer such as development and testing of a certain type of printer software required to be imported). None of the above products shall be sold again in the territory or used by ordinary consumers. Such products are exempt from the applicant must be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testing of these products, the applicant should demonstrate its corresponding research, development, test and ability to provide the research, development, test plan / project book. In view of the specificity of such products, the manufacturer may be exempted from providing appropriate inspection reports or compliance certificates after the manufacturer's self declaration is responsible for its safety.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本款与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质检检函[2002]55号)“对于进口成套设备、旧机电中夹带有验证范围内商品或为维修成套设备进口验证范围内商品的,经各局检验监管部门认定,如果所夹带的验证范围内的产品与整机是一起安装或配套使用,无须提供认证文件直接放行。"的规定并不矛盾,总局的文件解决的是夹带的问题,而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用的设备/部件单独进口时适用本款。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不是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用的物品一律不得免办(如工厂/公司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如计算机、打印机)等,即使这些办公用品是海关监管的)。此类设备/零部件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这些设备/零部件的工厂。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此类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负责商业展示的公司,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表明展示的时间及展示后该产品的处理方式(不得销售或提供给普通消费者使用),并保证其不改变产品的用途。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此类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这些产品的公司,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表明暂时进口的时间。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承诺产品退运出关后两周内到签发《免办Z明》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核销手续。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此类零部件/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使用这些零部件/产品的工厂,申请人应在申请材料中承诺成品出口后两周内到签发《免办Z明》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核销手续。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此类零部件/产品的免办申请人必须是海关《登记手册》/电子帐册中的工厂,为便利企业,对于此类商品,在厂家自我声明对其安全性负责后,可免于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符合性证明。

  三:研究测试车辆一般贸易进口报关难点在于需要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及3C ,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进口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有汽车相关资质及进出口权(也可用我司资质代办)3C申请主要是按进口货物用途来看的,研究测试用途车辆都是可以申请下来的(图纸、申请书、委托书等)万享供应链专门外勤人员申请进口相关单证时间通关快速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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